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今年工作,要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要尊重经济规律,远近结合,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和质量效益提高互促共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新阶段的一个最重要的基本特征,就是在稳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高质量发展。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都涉及多方面内容,现只就其中几个重要方面作些分析。
这里所说的稳增长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从现象形态上考察,就是经济运行步入了轻波周期。笔者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将经济周期波峰年与波谷年的经济增速落差在20个百分点以上的设定为超强波周期,在10个百分点以上的设定为强波周期,在5个百分点上下的设定为中波周期,在1个百分点上下的设定为轻波周期。
依次设定,新中国成立后共发生了十一次经济周期。其中,改革开放前的1953—1977年发生了三次超强波周期,两次强波周期;改革开放后的1978—2011年发生了五次中波周期,只有2012—2017年才第一次步入了轻波周期。这里仅就这次轻波周期作些简要说明。2012年是我国由过去长期的超高速增长(即经济增速在不同程度上超过潜在经济增长率)向经济稳定增长(即经济增速实现向潜在经济增长率的回归)发生转折的一年。因此,这一年既可以看作是第十次经济周期的波谷年,又可以看作是第十一次经济周期的波峰年,这是其一;其二,2012—2017年经济增长依次分别为7.9%、7.8%、7.3%、6.9%、6.7%和6.9%。就当前经济形势来看,2018年及其以后的若干年,经济增速不大可能低于6.7%。就国内来说,主要是在党的十九大以后,经济改革、科技创新和结构优化(包括产业结构优化和地区结构优化)等动能会进一步释放;就国际来说,世界主要经济体在2008年发生国际金融危机以后,经历了近十年的经济衰退和停滞,从2017年开始步入复苏,而且有望延续这种态势。如果这个分析是能够成立的,那么把经济增速为6.7%的2016年看作是第十一次经济周期的波谷年,就是有根据的。这样,第十一次经济周期波峰年和波谷年的经济增速落差就只有1.2个百分点。这说明从2012年开始,我国经济周期就步入了轻波周期的运行过程。
从实质意义上考察,稳增长就是适应潜在经济增长率要求的增长。据笔者计算,我国现阶段潜在经济增长率约为7%上下。潜在经济增长率与现实经济增长率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前者是决定后者的。二者关系同作为本质的价值与作为现象的价格是类似的。因此,现实经济增长率只能而且必须在适度幅度内围绕潜在经济增长率这个中心上下波动,而不可能大幅脱离中心;否则,必然造成现实经济增长率大幅波动。这已是新中国成立69年后历史充分证明的客观真理。第十一次经济周期之所以成为轻波周期,其秘诀也就在于这一点。
这里所说的高质量发展也包括相互关系的两方面。一是有较高的经济效益;二是有较高的生活水平。
在经济效益方面,这里以具有重要性和较大可比性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来反映,生活水平以具有综合性的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来反映。
1953—1977年、1978—2011年和2012—2017年三个时期年均经济增速依次分别为6.1%、9.9%和7.3%,年均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速依次分别为2.3%、7.8%和7.3%。前者与后者之比(以前者为1,下同),依次分别为1∶0.4、1∶0.8和1∶1。这表明在这三个时期中,只有第三个时期与每一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速相匹配的经济效益增速是最高的。这意味着只有这一个时期的经济效益提高对经济增长贡献是最大的。
这三个时期,全国居民消费水平的年均增速依次分别为2.3%、8.0%和7.7%;与年均经济增速之比依次分别为1∶0.4、1∶0.8和1∶1。这表明也只有第三个时期的经济增长给居民带来的实惠是最多的。
诚然,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不只是与经济稳定增长相联系的。它首先还是由于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和结构优化等因素的作用。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所有这些因素又都是以稳增长为前提的。历史表明,每一次经济过热都会放慢改革步伐,都会抑制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企业改进技术的积极性,都会加剧经济结构的失衡。所以,即使把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和结构优化等因素纳入视线范围,仍然可以说稳增长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倡导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这个指导方针涉及经济社会的诸多方面。但在稳增长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显然是其中的一项内容。2012年以来,我国在稳增长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就是在这个方针指导下实现的。
但在当前加深对这个方针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自觉继续贯彻和完善这个方针,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由于改革开放前后我国在不同程度上经历了几十年的超高速增长,必然会在这方面形成强大惯性作用,对此不可低估,这是第一;第二,在历史上我国多次发生经济过热现象,主要都是由于投资膨胀造成的。而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投资中的占比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1981—2016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或国有控股)经济的占比由69.5%下降到21.3%,民营经济的占比由18.5%上升到37.2%。还有资料表明:2012年9月—2017年9月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对企业总量的贡献率已经达到了69.8%。这意味着今后如果发生由投资膨胀而造成的经济过热,其风险并不只是来自国有经济,同时还来自民营经济。第三,改革开放初期,在经济总量中实体经济占绝大部分,虚拟经济的占比很小。因此,每一次经济过热主要都是由于实体经济的投资膨胀。21世纪以来,这方面的情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期间虚拟经济增速过快,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过大。有资料表明:金融业增加值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已由2001年的4.7%上升到2015年的8.4%。这个占比超过了当前所有经济发达国家,美国占比不到7%,日本也只有5%左右。表明这个占比超越了我国当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包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因此,今后如果发生经济过热,其风险也不只是来自实体经济,同时还来自虚拟经济。而就当前实际情况来看,主要风险还是来自虚拟经济。第四,我国已经成为第二大资本输入国,而2016年又上升到第二大对外资本输出国,这一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高达11299亿元。这固然是我国对外开放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但同时意味着国际经济金融风险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大大增长。因此,如果充分考虑上述各种情况(特别是21世纪以来的新情况,包括上述的第二、三、四点),那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在稳增长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异常迫切。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有许多重大任务和举措,需要合力推进,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这是需要牢牢切记、认真贯彻的。但要强调,当前防范重大风险的重点是金融风险。
201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宏观经济预期目标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就经济增长率的预期目标来说,2012—2017年的预期目标依次分别是7.5%、7.5%、7.5%、7.0%左右、6.5%左右和6.5%左右。这六年实际增长率依次分别是:7.9%、7.8%、7.3%、6.9%、6.7%和6.9%。这两组数据对比表明:这六年确定的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不仅从总的方面符合潜在经济增长率的要求,而且适应经济周期下行阶段的要求,逐步调低了预期的经济增长率。而2018年依然将经济预期目标定为6.5%左右,我认为是凸显了稳增长的信号,特别是为了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是更加稳妥的预期增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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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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