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经商处收到阿根廷生产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的照会,通告阿方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直径大于等于14英寸、小于等于18英寸,南共市税号:8708.70.90,西文:ruedas de aleacin de aluminio)反倾销取证阶段已结束,涉案企业可查阅调查文件, 并自收到通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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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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