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巴彦县哈尔滨兴鹏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中除尘罩、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操作平台及轨道被确定为"地条钢"落后产能淘汰设备,必须予以拆。按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规定,巴彦县哈尔滨兴鹏工贸有限公司组织人员于2017年6月13日前自行对除尘罩、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操作平台及轨道进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巴彦县哈尔滨兴鹏工贸有限公司承担,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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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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