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关系着国计民生,是经济运行的风向标,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多年来,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平稳发展,自2013年后进入高速发展期。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一定会有它自己的规律,市场会沿着它所需要的方向和所需要的地方去转型。只要在转型中坚持以实体经济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大方向,不断提升市场规范化程度,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就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现状
从数量上看,据2016年3月31日正式上线的“中国大宗商品信息数据中心”(隶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国内大宗商品类电子交易市场达1021家。2008年以前,数量在100家以内。2013年年底以前,超过500家,发展很快。2015年年底,超过1000家。
从行业分布上看,我国大宗商品市场最重要的一类是农产品,占市场总数的28%。接着是金属,包括贵金属及其他金属,占比为19%。之后是能源化工,占比约18%。最后是综合类,占13%。以上四大类的交易占到目前整个大宗商品市场平台的78%。
从区域分布来看,排名前六位的地区都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包括山东、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在内的这六个地区总的市场数量,约占全部数量的47%。其中,以山东居首,占比超过10%;广东超过9%,排第二;之后分别是浙江(8%)、上海(7%)、江苏(6%)、北京(5.7%)。
从交易模式来看,按品种和合约的时间跨度划分,有现货交易和中远期交易。现货交易的模式有很多,有的甚至分得非常细致,比如光派交易、现货拍卖、现货直购、易货交易、招投标交易、订单交易、微盘交易、连售交易、现货定制、即期现货,等等。中远期交易有单向竞价等。根据大宗商品统计机构“生意社”的数据估算,当前,协议转让市场约占59%,做市商市场约占15%,竞价交易市场约占25%。
推动我国大宗商品市场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场需求较大。二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平台经济的发展。三是金融的支持。四是传统市场满足不了当前需要,促使大宗商品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迅速适应需求,弥补传统市场的空白。五是投机因素。毋庸讳言,投机因素同样是促使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重要推手之一。
大宗商品市场的问题与规范
在讨论大宗商品市场的问题之前,先看三个公开的案例。2015年是大宗商品市场状况频发的一年,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如下几例:
一是云南“泛亚事件”,所涉商品是铟,涉及金额近430亿元,22万名投资者陷入兑付危机。
二是沈阳“中港事件”,所涉商品是邮币卡,涉及金额为58亿元,涉及投资者约3.6万人。
三是内蒙古赤峰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事件,根据2015年8月5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微博通报,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冻结涉案资金2.05亿元。该事件涉及投资者13万人。
2015年之前,大宗商品市场上影响较大的事件还有2014年“青岛港事件”,涉案公司德正资源控股利用虚假仓单重复抵押骗贷,所涉商品为铜;山东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此外,还有更早的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非法经营案,该案主犯在2015年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
从以上及其他案件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目前出现的问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交易场所从事非法牌照交易、非法集资。二是交易场所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三是交割仓库、仓单造假。四是交易会员从事非法经营,与客户对赌,涉嫌诈骗。五是非法融资,导致区域性风险。
笔者认为,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交易场所定位错误,脱离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投机赚快钱,这是出发点的问题。二是过度金融化,交易平台建立资金池,从事无牌照的金融业务。三是违规加杠杆,风险管理措施缺失。四是普遍性的问题,即平台透明度较差,会员管理混乱。五是存在监管真空,缺乏有针对性、持续性的有效监管。
笔者认为,在大宗商品市场的研究过程中,在针对大宗商品市场的争论过程中,只要能按照实事求是的精髓和精神,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一些事件发生的原因,必然有助于未来政策的制定和市场的发展。
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方向
大宗商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毋庸置疑。尽管从出现至今,尤其在近三年快速发展中,我国的大宗商品市场及交易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了一些争议,但不能因噎废食,继续规范发展我国大宗商品市场是助力我国经济良性发展,尤其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
《孟子·离娄上》谈道:“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规范市场方面,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应该秉持“六加强”:
一是加强依法经营。
二是加强高管、会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这点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当前市场进入门槛很低,对高管资质也没有规定和要求,而大宗商品市场既有商品属性,又有金融属性,还有证券属性,如果没有对从业人员、参与人员素质方面的加强,出问题的概率就会很大。
三是加强运行的透明度,这个问题带有普遍性,提高透明度是保证市场规范、公正的前提。
四是加强清理违规市场主体,只有违规市场主体退出了,正规市场才能发展好,绝不能让违规市场搅乱了整体市场,搅乱了舆情,搅乱了行情,从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五是加强风险准备制度的完善,防范重大市场风险。
六是加强中央与地方双层次的监管与协调,我国金融监管一直是中央统一监管,而从目前的大宗商品市场发展以及其他市场的发展来看,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的协调已迫在眉睫。
此外,积极探索集中统一清算的新模式。当前各地方市场出现了一个新的特点,即一些地方政府推动或支持建立了清算所或登记结算公司,这些清算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具有如下功能:实现交易、登记、清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信息的统一登记查询,仓单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公示。清算机构和交易场所独立运行,既有监督的功能,又是对风险的防范。笔者认为,清算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地方市场、区域性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同时,需要加强协会等自律管理。目前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已经出现了一些自律机构,但机构的权威性及发展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未来,行业的自律管理是一个方向,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需要方方面面去推动它、帮助它、实现它。
除去以上所谈,要规范市场,推动大宗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两个方向:深化改革和立法。
一是深化改革。简言之即放开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前述谈道,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蓬勃发展源于强劲的市场需求,只有放开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才能满足需求并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二是加强立法。因为2015年股票市场异常波动,《证券法》的修改尚未完成,不少人对《期货法》或者大宗商品立法失去了信心。笔者以前也认为为时尚远,但在分析研究上述介绍的三个判例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立法后,笔者认为事实上我们正在朝这个方向一步步努力着。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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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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