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行江西丰城市支行针对部分再生资源企业存在流动资金需求大、有效抵押担保物少的特点,联合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结合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财税扶持政策,指导辖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为再生资源企业量身定制了“退税质押”贷款。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退税质押贷款5.35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再生资源的融资难问题。
退税质押贷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绿色信贷业务。人行丰城市支行联合地方财政、税务、环保和金融机构,牵头制定了《再生资源企业增值税退税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并选定经济效益好、产品销路广的10余户企业作为退税质押贷款首批试点企业。为确保退税质押贷款高效、顺利运转,人行丰城市支行着力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建立起退税质押贷款信息不定期披露制度,并确定每月8日为财、税、库、银退税质押贷款业务“集中办公日”。同时,为企业开通“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每笔符合条件的退税质押贷款审批放贷时间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实行“一次授信、随用随贷、总额控制、周转使用”。
为防范化解信贷风险,人行丰城市支行促成政府将丰城市财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1260万元担保基金存入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按照不高于担保基金6倍的额度发放退税质押贷款,降低了退税质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同时,贷款银行与再生资源企业、财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签订合作协议,退税抵押贷款业务发生前,借款企业应该在贷款银行开立唯一的增值税退税专户,专门用于增值税退税及贷款本息的归还;贷款商业银行按企业实际退税额的全额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4个月,贷款利率在同档次利率基础上优惠20%。
税质押贷款以在途退税款为质押,无需企业提供其他有形的抵质押物,减少了企业提供抵押物的困难,该贷款一经推出,即获得再生资源企业的欢迎和好评。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51户资源循环企业获得了退税质押贷款支持,累计金额5.35亿元。如丰城华丰金属制品公司累计办理退税质押贷款18笔1.23亿元,与该公司其他贷款比较,节省财务费用36万余元。
目前,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已入驻再生资源企业60余家,2015年,丰城市资源循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60亿元,实现利税10亿元,丰城市先后获评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等称号,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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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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