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种植、湿地建设只是临港经济区发展循环经济最直观的一面。事实上,从填海造陆、航道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摆放,到工业废物的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等,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应用已经渗透到区域发展的每个环节中,整个开发建设过程充分体现了能量集成、水集成、技术集成、设施共享和上下游产业的无缝对接。工业余热用于供暖、绿色动力项目的聚集等,与绿化和生态湿地的规划建设相得益彰,整个临港经济区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在产业规划上,临港经济区充分考虑现有产业定位、区位优势和交通运输优势,精心构建企业间能源、原材料、产品、废弃物互供关系,形成多条完整的产业链,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坐落在临港经济区的华能创建了我国第一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煤电IGCC项目,除发电外,副产品粉煤灰可用于生产新型建材,蒸汽可用于区域内供暖,冷却水可用于海水淡化,废弃物排放接近零。
在项目引进上,临港经济区始终坚持招商引资的六项标准,即投资密度、科技水平、税收贡献率等,依据这样的标准对项目进行优选优化。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投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临港经济区在招商环节,对存在环保隐患的企业、项目均会采取“一票否决”,要求入驻项目必须采用国际领先、国内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要求项目环保排放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凡存在环保隐患或不能实现清洁生产的企业、项目一律拒绝落户。同时,临港经济区也制定了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政策,鼓励各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在生产环节,园区内各企业之间从原料到最终产品可实现零距离传送,实现了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的良性发展。在生活方面,临港经济区也积极倡导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理念,风能、工业余热、地热、太阳能等能源正在积极有效的开发利用之中。
对于临港经济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该负责人认为,临港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倡导资源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仅把自然视为可利用的资源,更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而临港经济区的开发建设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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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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