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路径。广东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深圳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志顺就围绕废旧电池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建议尽快出台《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法》,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林志顺在建议中称,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目前,全国年约需电池44亿个。然而,一些居民对废电池危害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废电池分类回收的习惯,存在随手扔弃的现象。同时,一次性电池是锌的精矿,有的还含有镍、铁、锰等有色金属,存在资源化利用的巨大空间。根据林志顺的调查,当前,我国的电池消费每年以1%左右的速度增长的情况下,回收却不足2%,低回收率直接限制了处理规模的扩大和处理技术的提高,进而严重阻碍了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化进程。由于缺乏规模效应,参与废旧电池处理的企业极少,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也制约了废旧电池回收和利用。
“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立法,尽快建立健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法》”,林志顺表示,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是电池回收体系健康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9部和环境有关的法律,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快专项领域的立法工作,对废旧电池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实施全过程管理,制定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责任延伸制,明确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等奖惩规则。同时,建议将废旧电池等大宗再生资源品种的回收利用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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