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3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2021年2月24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3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产品[葡语:produtos laminados de alumínio (chapas, tiras e folha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9.17%,但不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此次涉案产品不包括铝塑复合板。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606.11.90、7606.12.90、7606.91.00、7606.92.00、7607.11.90和7607.19.90。
2020年7月2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0年第4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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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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