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为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根据国科奖字[2014]28号文件,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列为科技部新增15家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之一,成为科技部指定的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国家一级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负责我国固体废物资源再生利用行业的科技成果评价及管理工作。
为了促进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域的先进科技成果,现开展“2019年度危险废物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评价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以及研究报告和著作等,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科研成果的单位(不受理个人项目)
二、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和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资源循环利用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
三、评价原则
依法评价,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依照国家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要求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四、评价程序
1咨询申请
委托方向协会提出评价需求,填写《中再生协会科技成果评价信息表》(见附件),并提交如下评价材料:
1. 科技成果研究报告;
2. 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3. 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 科技查新报告
5. 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或引用他人结论的参考文献;
6.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7. 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8. 企业纳税证明;
9. 用户使用情况证明(至少两个);
10. 产品标准;
11. 专利证书;
12. 评价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2初步审查
3签订合同
4遴选专家
5组织实地考察和评价会
6做出评价报告,向委托方提交评价证书
五、评价报告用途
用于证明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及价值,具体应用为:
1. 科研水平证明:申报奖项、申请项目、项目结题、职称认定、成果推广;
2. 科研成果交易:技术交易、技术入股、质押融资、项目投资;
3. 技术人才引进:招商引资、技术引进、人才引进。
4. 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评价的科技成果项目,于第三届全国危险废物行业会议颁发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及评价证书。
5. 科技成果于第三届全国危险废物行业会议交流介绍,会后向地方政府、园区、产废单位及行业内企业精准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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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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