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月14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电子电器废弃物拆解业务将扩展延伸覆盖西北部地区,扩大业务覆盖范围,真正形成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链接东西、贯穿南北的产业布局,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大布局。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10月14日公告显示,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在西北部的布局,提高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和樊飞(以下简称“乙方”)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下称 “目标公司”)原股东陈武杰(以下简称“丙方”)、赵启斌(以下简称“丁方”)、张华达(以下简称“戊方”)、蔡加亭(以下称“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丙、丁、戊方将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80%股权转让给甲、乙方,并于2015年10月1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电子电器废弃物拆解业务将扩展延伸覆盖西北部地区,扩大业务覆盖范围,真正形成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链接东西、贯穿南北的产业布局,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大布局,并且通过目标公司环评扩容,增加目标公司厂房面积、扩大产能规模,提高了公司废旧电子电器的整体处理能力,成为中国西北部地区电子废弃物处理的核心企业;并通过深入的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双方的技术研发能力,并最大程度地实现专利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拥有的入选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将增至6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提升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对公司构成利好。
据了解,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业务,拥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是国家定点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享受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资质许可处理总量为年处理95万台报废电子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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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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