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
根据公告,符合要求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不同种类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允许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种类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同类别的散装再生铜铝原料不允许混装,当不同类别的再生铜铝原料有独立包装时可以混装,但应分类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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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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