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PPP项目加快实施,财政部不断送上政策礼包。12月17日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出台,财政部再出优惠,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按投资规模分别给予300万到800万不等的奖励,存量化债PPP项目按化解地方存量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
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自2016年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3年。
12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一份《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运作,保障PPP项目实施质量。
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通知表示,财政部将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
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等。
去年11月底财政部推出第一批共30个示范项目,其中新建项目8个,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22个。今年9月底,财政部又推出第二批206个示范项目。
而对符合条件、规范实施的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财政部将在择优评选后,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纳入相关融资平台公司收入统一核算。
通知明确,享受奖励资金支持的存量项目,其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应通过合同条款明确地转移至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合作方,化债安排可行、交易成本合理、社会资本收益适度。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存量项目,优先享受奖励资金支持。
财政部根据全国PPP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规定的奖励标准,按年确定PPP项目以奖代补工作计划,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列入下一年度中央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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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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