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头版刊发署名金观平评论文章称,无论是煤炭供应不足,还是“能耗双控”目标倒逼,各地在采取限电措施时,都应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以牺牲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代价,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会给来之不易的经济复苏势头制造新的困难。
此次“拉闸限电”引发强烈关注,进一步凸显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紧迫性,也要求我们更加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动减碳与发展。一方面,要以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政策规范为抓手,约束企业不当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保护企业合理的生产用能需求,避免超出发展阶段的运动式节能减碳行为。通过转型升级切实把能耗降下来,才是高耗能企业应对限电调控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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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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