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于当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调查机关对进口包括铝锭、铝坯和铝线材在内的生铝(Raw Aluminium (Ingots, Billets & Wire Rod))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自2021年4月15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年为到岸价(CIF)的16.5%或不低于333美元/吨,第二年为到岸价的13.5%或不低于271美元/吨,第三年为到岸价的10.5%或不低于211美元/吨。本案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760110、760120和7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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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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