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在烟台港集装箱码头,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关员对110吨进口固体废物实施现场监装并加施海关关封。随后,这批固体废物将在海关监管下装船离境。
据了解,这批货物由烟台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申报品名为“聚氯乙烯再生颗粒”,共2批次。烟台海关现场查验关员取样送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检测后,鉴定其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今年以来,烟台海关持续推进“蓝天2020”专项行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坚决禁止“洋垃圾”进境。前7个月,该关共退运禁止进口固体废物4批次,总重量27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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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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