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18种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是源头防控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的重要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对在我国首次生产或首次进口的化学物质实施基于环境风险的准入管理,构建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的“防火墙”,对及时、全面、有效管控新污染物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不断提高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技术评审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审批登记,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hjywnews/202203/t20220301_9701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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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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