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准则,开展小微企业打捆环评改革试点,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近期,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打出政策措施“组合拳”,《沈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准则(试行)》(以下简称《服务准则》)《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施行,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
违反服务准则要求的严肃追责
《服务准则》提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推出个性化服务措施。比如,对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以及重点项目,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并动态更新,加强提前介入、跟踪指导和主动服务;对环评备案类建设项目,企业通过窗口、电话、微信等方式咨询时,主动告知企业备案程序和相关要求;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前,由专人负责主动指导企业登录生态环境部官网,填报备案信息,直到帮助企业备案完成为止。
同时,《服务准则》还明确了环评审批接件人员不得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如,严禁以不知道、不了解项目环评为由,拒不接件;严禁以专家把关、领导审查为由,迟迟不做出接受申请与否的决定等,如违反《服务准则》要求,存在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开展小微企业打捆环评试点
除了制定实施《服务准则》外,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还开展了小微企业打捆环评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沈阳中德产业园中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智能机器与机械装备制造以及轨道交通、数控装备、新能源与节能装备产业项目,汽车城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雪松开发区的金属加工项目以及康平朝阳工业园的废旧塑料加工项目将按照自愿原则,率先进行试点。
“推行小微企业项目打捆环评审批模式,是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打捆环评改革试点主要以小微企业为主,分为同一建设单位的多个同类建设项目、不同建设单位的同类建设项目、工业地产引进多个同类建设项目三种形式,实行多个项目编制一个环评报告,并进行统一审批。
包容审慎、分类监管鼓励企业自主守法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规定》也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鼓励企业自主守法,为中小微企业创造安心发展环境。
《规定》指出,全市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时,将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包容审慎监管范围,执法过程中以鼓励引导为主、以惩处为辅。降低包容审慎范围内企业检查频次,现场检查和调查不强制要求企业法人代表到场,需要企业法人代表制作文书或笔录的,允许企业委托工作人员开展。
同时,深入推进“正面清单”和“免罚清单”制度的实施,对纳入包容审慎监管范围的企业,当年未发现环境问题、未出现群众投诉或举报的,在下一年度申请纳入正面清单时,免予现场检查;对连续两年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未出现群众举报或投诉的企业,首次检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先行责令改正和帮扶企业实施整改,对违法行为轻微,积极整改解决问题,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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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 陈律师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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